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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称评审科研信息注意事项

[ 2020年10月23日 ]

为做好学院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对职称评审中涉及的科研信息填报注意事项做如下说明:

2020年职称评审科研信息维护及答疑(34204259,34205378)

院(系)

答疑联系人

邮箱

AEMD平台

丁梦雪

dingmengxue@sjtu.edu.cn

电气系

电子系

丁文

dwen@sjtu.edu.cn

计算机系

钱诗萌

qianshimeng@sjtu.edu.cn

网安学院

网安研究院

软件学院

孙慧宇

hy.sun@sjtu.edu.cn

微纳电子学系

教学发展与学生创新中心

刘鸿军

hongjun@sjtu.edu.cn

人工智能研究院

协同中心

信息研究院

仪器系

刘鑫森

liuxinsen@sjtu.edu.cn

自动化系

所有单位

叶琛

amberyechen@sjtu.edu.cn

1.  关于项目:

     项目信息由科研办维护,数据来自于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可补充信息的情况如下:

      (1)项目状态:在研和结题状态,因学校无准确数据,统一暂不修改。

      (2)新签订成功的本人主持的项目,民口项目在ky.sjtu.edu.cn系统作立项登记,数据会同步。军口项目,填写<项目信息模板>(点击下载),发至相应答疑联系人邮箱,并至科研办提供纸质盖章合同。

      (3)参与的项目以经费工作量划分数据为准,往年没划分的工作量不再进行划分。无工作量承担的项目无法认定为参与。

      (4)校级项目(如医工交叉、校内课题),一般不可用于职称评审。但仅对于申报实验系列的老师可以添加校级项目,填写<项目信息模板>(点击下载),并将其与佐证材料(如立项通知或合同等)一并发送到答疑联系人邮箱中。

      (5)科研的人才计划(如浦江、扬帆、曙光、启明星等)都在科研项目中显示,无须在职称表中的人才计划一栏再次填写。

2.  关于经费

     经费信息由科研办维护,数据来自于校财务处和工作量划分数据。

      (1)财务到款显示在“到款”字段,经费工作量显示在“本人承担(到款)”字段,“到款”数据来自于财务处,“本人承担(到款)”数据来自于工作量划分数据。

      (2)对于2020年以前的到款,学院不再进行工作量划分。

      (3)对于2020年的到款,用于本次职称评审的到款金额,年底不能再划分给其他老师。

3.  关于论文、专利、专著、咨询报告、科研获奖:

     除了项目和经费数据由科研办维护,其他科研信息,如论文、专利、专著、咨询报告、科研获奖信息,由老师本人维护,学院不做审核,特别提醒如下事宜,请老师们慎重提交。

      (1)信息有误的,可联系各系科研秘书退回修改。

      (2)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应为授权状态,处于申请状态的,请勿填写。

      (3)如新增国防专利,专利名称进行脱密处理,附件位置上传一张空白图片即可,切勿上传国防专利证书

      (4)论文是否为通讯作者需谨慎勾选,对于文章首页没有明确标明通讯作者的,须准备好证明材料备查,以应对评审和公示期间提出的质疑。(证明材料参考:1.文章首页明确标明通讯作者的;2.编辑部的证明;3.与编辑部就论文修改信息往来的证明。)

      (5)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级”一栏需谨慎勾选,尤其是国家级和省部级应按照授予单位的行政级别确定,特别是国际级尤为慎重(best paper最好不要选国际级,可选其他)。如无法确认的,建议选择成“其他”,以免受到质疑。

4.  其他重要提醒:

请老师注意,所有的科研信息(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软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且申报上一职称时没有使用过的。尤其需要关注申报上一职称时是否使用过online发表的文章,如使用过,则本次不得使用。

 

项目信息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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