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办理资助申请事项
同一专利在受理阶段可申请闵行区资助(上海市无),在授权阶段可同时申请闵行区和上海市资助。
奖励金额(最多共10万):
①申请国为美日欧:受理阶段-闵行区奖励2万;授权阶段-闵行区奖励2万,上海市奖励5万,学校奖励1万。其中学校的奖励为自动配套,无需申请,其他奖励需自行申请。
②申请国为其他国家:相对美日欧申请国的奖励额度酌情减少。
上述奖励金额为专利PCT申请途径的奖励额度,其他申请途径的奖励额度会酌情减少。
具体申请事项如下表:
申请类型 | 受理阶段-闵行区资助(2万元) | 授权阶段-闵行区资助(2万元) | 授权阶段-上海市资助(5万元) | |
申请期限 | 从申请国受理公告日起算1年内 | 从专利证书颁发日起算1年内 | ||
办理方式 | 联系顾志恒老师办理(新行政楼B621,电话21-34206898,邮箱:zhhgu@sjtu.edu.cn) | 代理机构办理,去顾志恒老师处进行备案 | ||
所需材料 | ①上海交通大学法人证复印件(在数字交大-党政办-用印申请进行办理); ②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国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者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③国外专利审查机构或国内代理机构开具的相关费用的收据或发票的复印件以及费用清单(发票验原件,不少于2万元);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⑤提交PCT申请以及进入国家阶段的相关证明文件(此步骤在③之前完成) | ⑤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及中文译件(可自行翻译),对于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并获得授权的,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或《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决定》 | ⑤国外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及中文译件(可自行翻译),对于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并获得授权的,还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或《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决定》;⑥《上海市国(境)外专利资助申请表》 | ||
注意事项 | ①申报材料应当按照申请清单专利号分类排序整理; | |||
/ | ②同一发明创造不得申请超过5个国家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