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职称评审科研信息注意事项
为做好学院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对职称评审中涉及的科研信息填报注意事项做如下说明:
2020年职称评审科研信息维护及答疑(34204259,34205378) | ||
院(系) | 答疑联系人 | 邮箱 |
AEMD平台 | 丁梦雪 | dingmengxue@sjtu.edu.cn |
电气系 | ||
电子系 | 丁文 | dwen@sjtu.edu.cn |
计算机系 | 钱诗萌 | qianshimeng@sjtu.edu.cn |
网安学院 | ||
网安研究院 | ||
软件学院 | 孙慧宇 | hy.sun@sjtu.edu.cn |
微纳电子学系 | ||
教学发展与学生创新中心 | 刘鸿军 | hongjun@sjtu.edu.cn |
人工智能研究院 | ||
协同中心 | ||
信息研究院 | ||
仪器系 | 刘鑫森 | liuxinsen@sjtu.edu.cn |
自动化系 | ||
所有单位 | 叶琛 | amberyechen@sjtu.edu.cn |
1. 关于项目:
项目信息由科研办维护,数据来自于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可补充信息的情况如下:
(1)项目状态:在研和结题状态,因学校无准确数据,统一暂不修改。
(2)新签订成功的本人主持的项目,民口项目在ky.sjtu.edu.cn系统作立项登记,数据会同步。军口项目,填写<项目信息模板>(点击下载),发至相应答疑联系人邮箱,并至科研办提供纸质盖章合同。
(3)参与的项目以经费工作量划分数据为准,往年没划分的工作量不再进行划分。无工作量承担的项目无法认定为参与。
(4)校级项目(如医工交叉、校内课题),一般不可用于职称评审。但仅对于申报实验系列的老师可以添加校级项目,填写<项目信息模板>(点击下载),并将其与佐证材料(如立项通知或合同等)一并发送到答疑联系人邮箱中。
(5)科研的人才计划(如浦江、扬帆、曙光、启明星等)都在科研项目中显示,无须在职称表中的人才计划一栏再次填写。
2. 关于经费
经费信息由科研办维护,数据来自于校财务处和工作量划分数据。
(1)财务到款显示在“到款”字段,经费工作量显示在“本人承担(到款)”字段,“到款”数据来自于财务处,“本人承担(到款)”数据来自于工作量划分数据。
(2)对于2020年以前的到款,学院不再进行工作量划分。
(3)对于2020年的到款,用于本次职称评审的到款金额,年底不能再划分给其他老师。
3. 关于论文、专利、专著、咨询报告、科研获奖:
除了项目和经费数据由科研办维护,其他科研信息,如论文、专利、专著、咨询报告、科研获奖信息,由老师本人维护,学院不做审核,特别提醒如下事宜,请老师们慎重提交。
(1)信息有误的,可联系各系科研秘书退回修改。
(2)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应为授权状态,处于申请状态的,请勿填写。
(3)如新增国防专利,专利名称进行脱密处理,附件位置上传一张空白图片即可,切勿上传国防专利证书。
(4)论文是否为通讯作者需谨慎勾选,对于文章首页没有明确标明通讯作者的,须准备好证明材料备查,以应对评审和公示期间提出的质疑。(证明材料参考:1.文章首页明确标明通讯作者的;2.编辑部的证明;3.与编辑部就论文修改信息往来的证明。)
(5)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级”一栏需谨慎勾选,尤其是国家级和省部级应按照授予单位的行政级别确定,特别是国际级尤为慎重(best paper最好不要选国际级,可选其他)。如无法确认的,建议选择成“其他”,以免受到质疑。
4. 其他重要提醒:
请老师注意,所有的科研信息(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软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且申报上一职称时没有使用过的。尤其需要关注申报上一职称时是否使用过online发表的文章,如使用过,则本次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