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院科研项结题绩效申请流程
[ 2021年9月18日 ]
一、可申请领取结题绩效的项目
1. 第一类:明确有间接费的纵向项目,且间接费比例≥12%,如科技部重点研发(BZ开头项目)、自然基金委项目、上海市科委项目(仅BI、BS开头项目)、JKWGF科技创新特区项目(GW开头项目)
2. 第二类:2015年之前立项,且预算时有绩效预算的863、973、重大专项和上海市部分项目
二、可领取结题绩效的金额
1. 第一类:按实际扣除间接费的20%发放;
2. 第二类:按财务系统显示的绩效条目金额发放,老师可以在自己的财务系统查看;
三、绩效领取流程
(一)我院老师主持的自然基金项目
按照基金委反馈的上年底结题清单,学院统一拨付绩效,无需老师本人申请;
(二)其他可以领取绩效的项目(包括参与外单位的自然基金项目)
a 民口项目:
请在“我的数字交大-服务大厅-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中申请结题并填写绩效金额,附件需上传结题证明,待学院审核通过后,拨付绩效;
b.军口项目及系统无法申请的项目(科研系统显示已结题):
请至表格下载-绩效支出拨付申请表下载,附结题证明,交至3-315,待学院审核通过后,拨付绩效;
四、绩效拨付方式
学院定期整理绩效拨付清单,由学院资产、财务与综合保障部统一授权经费给老师,授权后老师可以在财务系统查询。
请注意:
1. 参与外单位的自然基金项目:需牵头单位拨付间接费至交大,且老师做完间接费认领流程后,方可在结题后申请绩效。如未认领间接费,则结题时不能提取绩效。
此类间接费领取方式请参照:自然基金间接费(参与外单位)
2. 参与其他学院的自然基金项目:学校默认全部分配至项目主持学院,请自行与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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