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委托相关说明及具体流程
[ 2022年2月15日 ]
一、 需办理科研项目委托人员
离职人员、退休人员、拟出站博士后、因公出国3个月以上人员
二、 有关科研项目委托的Q&A
1、如何办理委托?
a. 在电院科研业务网站下载科研项目委托书
b. 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字(若使用电子签名,提供电子签名授权截图作为凭证)后,交至电院3-315审核
c. 委托书需分别交至财计处(行政B224室)和科研院项目管理办公室(行政B603室),另外一份请委托人自行保存。
2、如何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
将委托书交财务处,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
3、如何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
a. 如果委托的是纵向项目,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供申请报告,一般不会变更,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转到新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博士后的,不能转单位);
b. 如果委托的是横向项目,请登录“我的数字交大—服务大厅—科研—项目变更”,进行项目负责人的变更。
三、 注意事项
a. 请在委托之前完成到款经费的工作量划分,若未进行划分,将自动划分给被委托人。
b. 如果项目清单委托书表格不够,可附页。
c. 博士后基金项目不可以委托,须结题后办理出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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